旁觀他人之痛苦

教牧心聲

旁觀他人之痛苦


       筆者最近看了《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》1,此書表面上探究攝影,實際談戰爭和苦難的本質,同情的局限和良心的責任。得悉有人遭逢大難,信徒本應心感同情,或出手援助,最少是祈禱記念,但碰到政見相左、民族立場或失德者,即未幸災樂禍,難免如書中提到像看第一次大戰戰壕的影像而無動於衷。心靈強健、深信福音奧秘如我們或對自身苦難豁達如約伯: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」,信身後必得公義的主平反(伯十九25~26),但這信念實不宜加諸像透過新聞及照片知悉的受苦者身上——以為他們不會白白受苦,神必報應云云。如此遙望實與麻木不仁無異——將責任卸給神,消滅慈心,不動指頭。
       近年國內基督徒再遭五六十年代的苦難——刑拘教牧、驅嚇信徒、查禁教會等老招數。現在可能只有香港信徒相信焚燒十架、夷平教堂是依法治國和弟兄自招的,並無視最近抗拒視頻監控的合法教會被行政驅逐。實情是新修訂《宗教事務條例》加緊「保護」宗教,合法的教牧須「緊隨地區領導和國家政策起舞,引導信徒踐行黨國價值觀」,少談因信稱義,務求信仰中國化。修例後的體制外的弟兄不深潛就須受監控和過三關:一、登記聚會點外不得傳福音談道;二、牧者須得國家神學院認證,無證毋講道;三、傳中國社會主義的基督教。罰則不單是家庭教會不懼的囚禁、拆根本沒有的十架,最新招是從前貧窮信徒不怕的經濟手段,一堂「非法」講道就可依法罰款至傾家蕩產、充公場地業權。所以他們的終極考驗是向誰盡忠到底。2
       旁觀他人之痛苦是否消費他們的苦難?雖然道成肉身與人同行的神是苦難的終極答案,但我們可以為弟兄做甚麼?明白他們的困難才談得上關心、代禱和行動;不要連《雅各書》的責備也不如(雅二16)——視而不見。
       1. 蘇珊.桑塔格著。《旁觀他人之痛苦》。陳耀成譯。台北:麥田出版,2004。
       2  宋軍,「新《宗教事務條例》對中國教會的挑戰」《校園雜誌雙月刊》,第5、6月號(2018):頁7~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