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賢與能

教牧心聲

選賢與能

神在新舊約兩個重要的契機(徒6:1~6,申1:13~15)讓以色列百姓和會眾選出領袖和事奉者,由神僕代表神確認他們的職事,表示百姓和會眾皆有責任承擔和支持他們選出來的人,而不是將後者的不足推到神身上,說:「那是神選出來的」。
從使徒時代起執事以服侍人、事奉神為職任。初期教會有只會希臘語的寡婦的日常供給被忽略(徒6),那是溝通、語言的問題。於是使徒訂下先例:「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、被聖靈充滿、智慧充足的人,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」(徒6:3),由信徒選出執事處理實務,使徒為他們按手禱告。如此,執事由會眾提名、選舉,教會領袖代表神任命授權,類同摩西當年設立首領管理百姓(申1:15)。按第一批執事的希臘名字和「進猶太教」的外邦人身份,相信他們通曉希臘文,應能照顧不同文化的需要。如此,初期教會選立執事原則有:一、好名聲;二、被聖靈充滿;三、智慧充足;四、能和不同文化和族群溝通。
1. 好名聲並不限於溫柔、端正顧家,需在教內外皆有美好的聲譽、道德和屬靈品格(參 提前3:1~12,多1:6~9)。
2. 聖經中的「聖靈充滿」是行事為人顯出有聖靈內住、有基督生命的樣式、行動決策隨從真理、以眾人的好處為重要、以基督的心為依歸、活出神的聖潔、不隨從世界的潮流,是專以神的榮耀為念的「屬靈人」。
3. 信徒當然希望領袖有超凡的分析、整合和判斷能力,並豐富知識。然而,當需要取捨這三項原則時,我們會傾向選擇屬靈人,還是有能力、有專門技能的人?一般認為很屬靈有美名兼熱心事奉的信徒應擔當教會的重任,有時未及考慮他的能力、知識、恩賜、經驗和人際關係便勉強他為上位者,這有挾迫神為人的不足包底的意思。
4. 語言隔閡和文化差異會使肢體受虧損,那是語言文化更是溝通的問題。所以事奉者需要好的聆聽和理解能力,對人的事工更需良好同理心。
今天的特別會友大會將選出新一屆長老和執事,配搭牧師教師帶領教會繼續履行大使命(太28:20)和照顧軟弱貧病,後者是大審判時坐大寶座的主誇獎人的標準(太5:31~45)。身為責任會友理當要求聖靈加力,思考候選人的「賢與能」作出合神旨意的選擇。十月起團契職員會改選,團友理應按相同原則選舉團長職員。若有條件未成熟的肢體可先擔當輕省的崗位,讓生命、智慧、能力和溝通技巧在事奉中漸趨成熟,有基督長成的身量。所有有崗位的事奉者都需要全教會以禱告托住,有經驗的長執、團長、導師提攜,分享他們在基督裡領受的,幫助新人作比自己更大的事。讓我們同為基督的身體盡忠,以禱告和行動守望我們的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