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 3月 4日
「眼睛就是身上的燈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。」(太六22)
燈的用途是照明和指引前路,但或許因此使我們對這節經文有誤解。上文(19-21節:天上的財寶)與下文(24節:不能事奉兩個主)均是與錢財有關的教導,「眼睛是身上的燈」與上下文的關係是甚麼?
「瞭亮」一字在原來文字的意思是「單一」、「真摯」,引申為「健康」(新漢語),即信徒的眼目若然專一注視天上的財寶,不在瑪門和上帝之間左搖右擺,那麼,這作為燈的眼睛才健康,不是指它能發光,而是能讓真光照進內心,使全身光明。
這段時間未能到教會聚會,弟兄姊妹又不能見面相交,如何可以注目屬天的事?求主讓我們專注的不是確診人數的上升,而是與祢關係的進深;不是防疫裝備的多寡,而是上帝說話在我心所帶來的穩妥。讓我們能在祢面前安靜,使我們得力,察驗神在這疫情下叫我們可以如何活出信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