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在教會的心意是要賜福給祂的兒女,蒙神呼召並按神給予的使命,藉祂的兒女成為別人的祝福。在擴展天國大業中,為使不同類型的人得著救恩,神容許地上有不同行事形式的教會。大家參與這教會已有一段日子,是否明白教會運作的模式及理念?
我們認定牧者是蒙神呼召,作為祂的僕人,並以身作則,從神領受異象,制定教會方向及策略,帶領會眾走在神的心意中,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,擴展神的國度。藉著團契,建立生命及傳揚福音。教會是不斷成長的有機體,隨著教會成長,教會因時制宜的相應改動,務求更靈活、更有效地擴展神的國。
大誡命是愛主我們的神、愛人如己。這是生命見證。其主要重心就是全然的愛神,不要有一點的保留,並且積極在生活各層面中表明我們愛神的心。愛是不可能沒有行動表現,若我們說愛神,我們就要在生命中讓神作主,在生活中實踐主的教導,去愛你身邊的人。
大使命就是使萬民作神的門徒。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幫助不同種族的人成為祂的跟從者,要達成這個命令,要領人歸主及作主門徒。要領人歸主,作為門徒的就要主動走出教會四面牆以外,把耶穌基督介紹給他人認識。作主門徒,就要教導信徒明白真理,在生活中遵行主的吩咐。活出主道。栽培信徒成長,委身神國的責任是我們極為看重的!
教會如何落實這大誡命和大使命,透過教會的肢體生活實現出來。帶動教會運作的,並不是人的經驗和智慧,乃是聖靈,聖靈不單是內住在信徒生命中,祂更運行在信徒中間,把各樣恩賜分給信徒,目的是使信徒能運用所得的恩賜,在相互配搭下,彼此服事。
聖靈是三位一體神的其中一位,與聖父及聖子有密切的關係,祂就能向我們展現神在教會的心意,幫助我們行在其中。教會的主導者是我們的主基督耶穌,從主那裏領受方向,並按祂的原則行事,完成神在這教會的使命。
教會的元首乃是主耶穌(弗4:15)。全教會都應服在祂的主權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,彼此服侍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