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親愛的弟兄們,你們要明白: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,慢慢地說,慢慢地動怒(雅一19)。使徒時代書寫傳訊既不便捷也昂貴,所以《雅各書》教人勒住自己的舌頭(言語)大概就是控制住自己,不容易說大話、說謊話抵擋真理(雅二2,5,14)。反之,不制伏舌頭等同放任火種燒毀自己的生命工程。神恨惡假見證、謠言(出二十16、二十三1)、毀謗、製造是非(羅一30)、讒言(林後十二20)、到處傳話(背後說閒話,箴十一13)、散播紛爭、造謠、領人走歪路、圖謀乖謬(箴十六28~30)。曾經有完美級的謠言連累過整個以色列民族,十探子將他們的見聞在加低斯誇張演繹,即或本意是保護同胞,神判斷他們是散佈謠言,不單當誅,連累「被保護」的百姓一同犯罪,幾乎滅族,他們的妻兒也一同擔罪!(民十四36~37,29~34)
香港也有類似的情況,網絡傳聞散佈恐怖襲擊恐慌,自發宵禁;政治抹黑,真假混雜的虛假信息充斥通訊群組、面書等媒介製造撕裂、互不信任。雖說可能有專業團隊操弄,然而也有基督徒可能因偏見或不慎在惡事上有份,後者可能只是恐慌性轉發到群組,以為提醒弟兄姊妹趨吉避凶,無暇分辨真假對錯,總以自己人安全行先,卻不以「加低斯叛變」為鑑(民十三25~十四12),輕忽下游信徒收到謠言後像瘟疫般傳播的可能。是非、讒言、人為紛爭在缺乏真相時傷害群體,謠言不只傷害被毀謗的人,原來聽到的人也是受害者,因為後者會對被毀謗者產生偏見和仇恨,這些反過來毒害自己的心靈,若然他們有份轉傳虛假信息,便在後續事情上有份。全球網絡普及化下的印度曾經有因謠言而起的兇殺案,煽動者和行兇者固然是兇手,那些轉傳的只是人間法庭未曾審判吧!
留意即使收到的訊息標榜fact checked(已查究事實)並請求轉傳,它們並不一定fact checked:聲稱已驗證的也未必認真做到,甚或可能是刻意誤導。傳統傳媒,有良好信譽的國際電子傳媒比較可信,但並不是「聲稱轉載某傳媒」的訊息就可靠,較保險的方法是交差對比(cross-check)多間不同立場的媒體,警惕嘩眾取寵的標題,留意真實事件的日期、地點、張冠李戴的圖片,查究相關網絡連結,如果有網絡連結但未看清楚明白便急急轉發,指望下游可自行考察是不負責任的。我們既不催銷量、不靠賺點讚(LIKE)為生,為甚麼要和傳媒比賽速度?
負責任的轉傳分享(share)要做的工夫確實比報導自己的第一身經歷多花精力。必須為未核實的第二三手報導、相片求證,而非加註「那是朋友的經歷」便將未核實的訊息轉傳,成為同謀。(是隔幾多層的間接朋友的經歷?是否真有其人?是多久前的事?)當相關訊息流傳到一定程度,自然有媒體及團體調查證實真偽,應耐心等候,基督徒不是記者,要傳的是福音。最後,負責任的轉傳應加上收到訊息的日期,原發件人身份,和已查究的資料來源,使下游的收件人較易追踪假消息來源。
在風中將口述謠言的羽毛枕頭割開是輕鬆簡單的,想收回飄走了的千百片羽毛卻不可能;經網絡發佈偏頗意見、轉傳假訊息則是在風中揚起石灰,事後決不能回收,假若有人被仇恨偏見的石灰傷害視力,更是無可補救。所以二十一世紀信徒僅僅慎言還未足夠,應強化《雅各書》的教導:要快快地思考,仔細地查究,慢慢地按鍵,是忍耐的功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