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君望牧師
相信當我們需要填寫個人資料時,在宗教一欄我們都會填 「 基督教」。「基督教」這三個字,對我們是很熟悉及親切的,但 事實上對某些人卻可能是很遙遠,為甚麼?當他們填「基督教」 作為他們的宗教選項時,或許只是因為他們出生於基督教家庭、 曾經或正在恆常參與基督教教會的聚會,但他們未必與耶穌基督 有任何關係。正如我曾接觸過一位自稱是基督徒的英國人,細問 之下發現他原來並不接受耶穌為救主,只因為他出生於以基督教 為國教的英國,家人也是基督徒,故他也自認是基督徒。我可以 說他絕對不是基督徒,勉強也只可算為基督教的教徒,即名義上的教徒。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 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 (約 3:16)
這是大家很熟悉又很重要的經文; 告訴我們神的愛在於祂犧 牲了祂的獨生(獨一無二的那位)愛子耶穌,讓祂釘在十字架上死 了,叫一切「信耶穌」 (believe in Him) 的可以得著永恆的生命。 在聖經原來的文字,「信」之後有一個介系詞 in 或 into,這詞很 重要,指明所謂的「信」是要「進入」基督裡面,意思是要與祂 連結,建立關係,而非頭腦的「認信」,更非名義上的「稱謂」。
弟兄姊妹,願我們不是「基督教教徒」,而是真正信耶穌是 我們的救主、我們的神的「基督信徒」,但我們是否只停留在此? 這是否神的心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