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讀到聖經裡大家都熟識的「趕鬼入豬群」事件(可五1~20),看到這四個詞語,有點反省:
當趕鬼的過程完成之後…
放豬的 |
告訴 |
城裡和鄉下的人 |
(事件) |
眾人就來要看是甚麼事 |
看見這事的 |
告訴 |
眾人 |
(事件) |
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|
(耶穌吩咐)那人 |
告訴 |
親屬 |
主的作為和 憐憫 |
那人就去了 |
那人 |
傳揚 |
低加波利的人 |
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 |
眾人就都希奇 |
同一件事,不同人以不同的角度去表述,可引發截然不同的反應和結果:眾人從放豬和看見這事的人口中聽到「新聞」,急不及待要趕走耶穌;當耶穌教導那人從「主的作為和憐憫」的角度去述說這件事,低加波利人從那人聽到的就是「見證」,讓人希奇耶穌的能力。
把所見所聞說說聽聽,是家常便飯的事,這裡提醒我們,會否太著眼於人的行為、利益好處、自己的感受看法… 有否從主耶穌的眼光,看到主的作為和憐憫。同一件事,我們怎樣「告訴」人,可導引別人離開耶穌,也可讓人看到耶穌的大能。為過去絆倒人的話,求主赦免。也求主憐憫,教導我們今日當用甚麼眼光看身邊的人和事,又謹慎我們所傳的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