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B使用指引 教會 Facebook 使用守則 社交網頁需由本堂會友登記為小組聯絡人。 切勿將教會的徽章上載於社交網頁上 。 切勿把團契電郵地址上載於社交網頁內 。 切勿將宣教士的相片、姓名、事奉工場等資料上載於社交網頁內 。 切勿將外展事奉的地點、人物等的資料,如文字、圖片及影音上傳到社交網頁 。 在上載他人照片或短片時,需先徵得當事人同意。 在轉載他人作品,包括文字、圖像、影音時,需先徵得原作者之同意;上載時亦要註明出處及作者。 不得在社交網頁上使用粗言穢語,或上傳帶有侮辱或歧視之圖像、影音、文章等。 不得在社交網頁宣揚、討論粗鄙、色情及不雅之內容。 不得上傳任何粗鄙、色情及不雅之文字、圖像及影音。 凡涉及討論、轉載其他宗教或社會議題的文章、圖像或影音,需先交由網頁小組負責人咨詢教牧意見,認為適合,方可上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