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還手續

圖書館

(自助模式/無圖書館員當值時)

借用資源:

  1. 凡借用資源者,請先於借書登記冊上填寫團契或主日學班別、姓名、書名、索書號(可在書背脊見到)及借書當天日期,還書日期漏空(待歸還時才填上)
  2. 再取出圖書背頁或盒帶內之圖書咭,登記咭上相關資料,包括借出日期、姓名及聯絡電話,將圖書咭放入咭盒內。借用人可於書背借還登記表內寫上交還期限,以作備忘。
  3. 參考書類或沒有夾附圖書咭之資源恕不外借。

歸還資源:

  1. 交還時,只須將圖書或影音資源放入交還箱內,或將書交與當值圖書館員,無須上架。
  2. 在借書登記冊上找回該資源的登記資料,在還書日期一欄填上還書當日日期。
  3. 如過期歸還,請於備註欄列明罰款總額,並自行將罰款放入罰款箱。